团员关系转接制度
1.团员档案材料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,它的正确使用、妥善保管和转接是各级团组织和每一名团员应尽的义务。
2.团员档案材料包括:入团申请书、入团志愿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,如思想汇报等。
3.毕业团员应在毕业离校的前10天当中,由各支部书记统一持团员证到学校团委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,并由各位团员签收,以确保团员材料的顺利转接。
4.凡毕业团员进入高一级学校、部门的,如需要开出相关团关系证明的,持本人团籍证明到学校团委开取。
5.基层团组织接收新团员的团组织关系,应同时收齐团员证、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,在团员证“接纳栏”内注明接收时间,并加盖公章。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存档,团员证返还本人。
共青团定西一中委员会
2012年12月5日